微信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軟件,有不少人利用微信朋友圈轉發廣告。那么在朋友圈轉發廣告也違法嗎?為解答這個疑惑,12月4日,延吉市新興街道民強社區組織了一場生動的普法知識講座。
社區邀請的愛心協會孟律師指出,最新修改的廣告法已經于9月1日開始實施,新廣告法規定,個人發布廣告屬于廣告發布者,適用廣告法的相關規定。雖然有人認為,自己在微信朋友圈發布廣告,只是替朋友轉發,不應該涉及法律問題。但孟律師告訴大家,不論是為自己發布,還是替人轉發,都要受到廣告法的調整約束,要遵守新廣告法的各項規定。
因此,在朋友圈中轉發廣告,如果發布的廣告內容虛假,對消費者造成欺騙和誤導,甚至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的,轉發廣告的人也可能會成為消費者的索賠對象,消費者有權利要求轉發廣告的人先行賠償或者承擔連帶責任。在此,民強社區提醒大家,微信朋友圈廣告多,轉發切記辨真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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